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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决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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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绍怀有巨宝,皇上却按兵不动,放出沈欢去试探各个世家,铜矿可是个让人眼红的东西,尤其是南诏铜矿储量惊人,凡是想从中获利的势力,没有一个会放弃利用沈欢……

    “富贵迷人眼,如果有崔家的人找上郡主,还希望郡主高抬贵手,放弃与他们合作……”

    “合作?说的真是好听,我何德何能能与本朝第一世家合作。”沈欢自嘲道。

    “不过是将倾大厦,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。”崔晔叹道。

    他的语气悲凉冷漠,沈欢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“崔家看似富贵荣华,实质上却是个内里被蛀虫掏空的房子,若无外力,还能勉强支撑,可只要有一丝风雨,都有可能将它推到。”

    崔晔说着,然后突然笑道:“郡主可知我的病是如何来的?”

    沈欢沉默。

    “是我叔父下的毒……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对我说着些?”

    崔晔看着沈欢的眼睛,坦然真诚:“不过是想得到郡主的信任,好为我们的合作奠定基础。”

    找她合作?公平吗?他的目的绝不止如此吧……家族内斗是所有大家族都会有的情况,崔家内斗的再厉害,也会注意分寸,家族利益至上是整个社会的准则,甚至国家利益都比不了。

    崔晔轻易自爆家丑,并想要阻止崔家其他人和沈欢的接触,到底什么意思?

    南绍铜矿的事情说不定还有隐情,又或者沈欢身上还有其他值得探求的东西……

    沈欢看着崔晔:“公子还是把话说得明白些吧,我要是误会了公子意思可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郡主想多了,在下只是想请郡主帮我这个小忙。以后郡主若是有事,在下可以任凭差遣。”

    “仅仅这一个小忙?”

    “若是郡主觉得在下可以信任的话,我们倒是可以成为朋友。”

    朋友?长期合作吗?

    沈欢摸了摸下巴:“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?”

    “安全。”崔晔放下茶盏。

    “这只是我们合作的前提。”沈欢将自己已空的茶盏推过去。

    “郡主想要什么?”崔晔再次斟满,并将茶盏向沈欢推去。

    “自由。”沈欢伸手抵住茶盏的另一边,茶盏就停在了两人中间。

    崔晔停下动作:“郡主是在说笑吗?”

    “既然做不到,又谈什么合作?”沈欢站起来,居高临下的看着他。“如今我可是奇货可居。价高者得。”

    崔晔双臂抱胸:“郡主就不怕玩儿火*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玩儿过,还真想试一试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沈欢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那座隐秘繁华小院儿的,明明阳光普照。她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。

    实力不相称的合作,要么被吞噬,要么被控制。

    沈欢的身份虽然在南诏很好用,可她却得不到一点儿好处。在南诏虽能一呼百应。但是估计还没走到那里,就被姬清玄捉走了。与世家合作。只能被当做傀儡,他们不可能给沈欢任何收拢南绍势力的机会。

    但是,只要还不是弃子,只有她的用处还在。她就有机会。只要想利用她的势力不少,她就有周旋的余地。

    可是,就凭她的才智。她可以办到吗?沈欢觉得压力很大。

    走出进来时的那条甬道,沈欢看到了在马车旁的钟灵钟秀。三人抱在一起。

    “你看,我说没事就没事吧。”沈欢笑着安慰两人。

    钟灵钟秀只能无奈点头。

    沈欢看向黑衣男子:“我的车夫呢?”

    “郡主放心,人没有事儿,您还是上车吧。”

    沈欢上车,有些脱力躺在钟秀怀中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抱怨道:“今天跟一个聪明人周旋,真是累死了。”

    钟秀温暖的手为沈欢按摩,钟灵道:“郡主不用担心,傻人有傻福,你一定会没事儿的。”

    沈欢黑线,想要开口反驳,马车突然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什么情况?难道又要出事?

    沈欢爬起来从车窗处张望,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。

    是木逊!

    沈欢掀开车帘,看到黑衣男子在和木逊对峙。

    木逊看到她,眼神中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。

    沈欢冲他微笑,才发现他身边站了不少人,其中一个站在他身侧的刀疤脸的男子,十分凶悍,气势逼人。

    另外有四个青衣男子,垂首恭敬,虽然看似平凡,但从姿态气质,就看得出是高手。他们正押着两个黑衣人,看衣服,应该是和黑衣男子一伙儿的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天罗山庄的庄主竟会像土匪一样拦截别人的马车。”黑衣男子面露警惕。

    天罗山庄?这是什么?

    木逊身边的蓝衣男子冷笑:“动了我们庄主的人,还这么嚣张,你是嫌自己命太长了。”

    庄主的人,是指她吗?沈欢忍不住有些怀疑。

    黑衣男子有些紧张,额头有汗滴了下来,他低头抱拳:“家主并不知郡主与庄主认识,而且家主只是邀郡主做客,没有一丝怠慢。”

    “说着些干什么,你快滚吧!”蓝衣男子十分不耐烦。

    黑衣男子咬牙:“在下可以离开,还请庄主大量,放了我的兄弟。”

    木逊看都没看他一眼,径直往沈欢的马车走去。

    只见蓝衣男子一挥手:“还愣着干什么,动手!”

    他话音刚落,站在两边的精壮汉子拔刀下挥,两只臂膀顿时滚落,鲜血四溢。那两名黑衣男子惨叫,几欲昏倒。

    黑衣男子呼吸急促,双拳紧握,极力压抑怒气。

    沈欢吓了一跳,放下车帘,不让钟灵钟秀看到。

    只听到木逊突然停下脚步。淡漠的声音响起:“告诉崔晔,下次再举妄动,后果就不是他能承担的了。”

    黑衣男子带着两名残疾的下属走了。

    木逊来到马车旁:“要去哪里?”

    沈欢摸着肚子:“我饿了。”

    因为隔着车帘,沈欢没有看到木逊眼中一闪儿过的无奈。

    马车再次前进,沈欢在马车里想起刚才一幕,不由叹了口气,今天这是怎么了。遇到两件流血事件。

    她知道木逊不是普通人。但是两人之间一直有种默契,谁都不主动探寻对方的事情。

    今天所发生的一切,让沈欢现在还有些恍惚。当她知道自己身边也有木逊的人时,不由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,形容不出,却让她不敢深入。

    木逊与她看似是不同类型的人。他成熟睿智,淡漠冷然。她幼稚跳脱,懒散任性。但是两人骨子里何尝没有一种相似——天性凉薄,他对世间之事毫不在意,没有向往与激情。若不是有责任在身,想必了无生趣的生命在他眼中也可以随时可弃。她追求自由无束,讨厌人世纠葛。哪怕姬清玄对她万般折磨,她都没有憎恨。因为她根本不在意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来了,木逊把她抱下来,进入一家小店儿。

    沈欢抬头看了眼招牌,竟然是张氏面馆,这正是第二期《长安旬报》美食专栏里介绍的小店儿。

    小店儿面积不大,也没有雅间,但是干净清雅。

    沈欢没有看到招待小二,也没有看到掌柜,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,这是什么情况?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人多。”身边的木逊平静道。

    “那也不用这么干净吧,我们不点菜吗?”

    木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:“已经点好了。”

    沈欢坐在他对面:“怎么感觉你和陆璟一个德行。”

    木逊幽深眼神瞟过来,沈欢识相的住嘴,然后笑道:“没想到你也看《长安旬报》。”

    “闲来无事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样,有没有什么建议?或者你想看什么,可以给告诉我,我帮你走后门怎么样。”沈欢一副我照顾你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胆大包天。”木逊淡淡瞥了她一眼,然后唇角微勾,“我想看《原君》,你行吗?”

    为什么沈欢觉得木逊眼中有一丝调皮的意味,是她看错了吧……不对,刚才他说了什么?《原君》?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?!

    《原君》那是什么东西,那可是骂皇帝的文章。别看现在中央集权不够,但这也是封建社会,除了王与马共天下那段特殊的时期,哪怕是皇权再羸弱也有至高的权威,哪怕那些大世家再牛气哄哄,权倾朝野,他们也得好好的维护君主制,维护君主的权威,从而维护自身大地主阶级的利益。

    一旦皇权动摇受到质疑,不用皇帝亲自动手,就有无数的爪牙将各种反动势力扑死在萌芽中。

    “屠毒天下之肝脑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博我一人之产业,曾不惨然…敲剥天下之骨髓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奉我一人之淫乐,视为当然……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。”

    沈欢颇为不爽的的看着木逊:“你这人太阴险了,明知道我做不到还为难我。”

    “这种话都敢说,你还有什么不敢做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不了解我,我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。”

    木逊轻笑:“也是,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……”

    这话说得,他可不就是最了解沈欢的人,甚至比沈欢自己还要了解,不但知道沈欢的前世,就连今生他也知道的更多。

    正好这时,木逊的青衣手下端着托盘过来了,一碗鸡丁面,两碟儿小菜,沈欢闻着香气食指大动,拿起筷子开心道:“我要开动了。”

    待沈欢酒足饭饱,木逊递给她一方手帕,沈欢接过擦嘴:“果然名不虚传,你不吃点儿吗?”(未完待续)